進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注意事項
木質包裝具有加工簡單、強度優良、耐腐蝕、可以回收再利用等優點,是國際貿易中最常用的包裝材料之一。據聯合國糧農組織(FAO)統計,全球進出口貿易中,約三分之一的貨物、二分之一的集裝箱使用木質包裝材料作為包裝、鋪墊材料。
進出境貨物木質包裝屬海關監管范疇,今天拓昊進出口報關代理小編就帶您詳細了解進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海關監管要求 。
1、進出境貨物木質包裝的定義
木質包裝(《國際植檢措施標準第15號》稱為木質包裝材料)是指用于承載、包裝、鋪墊、支撐、加固貨物的木質材料,如木板箱、木條箱、木托盤、木框、木桶、木軸、木楔、墊木、枕木、襯木等。
不包括經人工合成或者經加熱、加壓等深度加工的包裝用木質材料(如膠合板、刨花板、纖維板等)以及薄板旋切芯、鋸屑、木絲、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質材料。

2、什么是IPPC標識
IPPC標識是FAO申請注冊的,用于標志木質包裝經過有效檢疫處理的專用標識。IPPC是國際植物保護公約(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的縮寫。

其中:
XX——國際標準化組織(ISO)規定的國家編碼,中國的國家代碼為CN;
00000——輸出國家或地區官方植物檢疫機構批準的木質包裝生產企業編號,我國出境木質包裝標識00000為“2位關區代碼+3位流水號”;
YY ——處理方式代碼,如常用的方法:MB表示溴甲烷熏蒸處理、HT表示熱處理、DH表示介電處理、SF表示硫酰氟熏蒸處理。
3、進境貨物木質包裝的海關監管要求
進境貨物使用的木質包裝,應當在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官方植物檢疫主管部門監督下按照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的要求進行除害處理,并加施IPPC標識。除害處理方法和標識應當符合相關規定。
進境貨物使用木質包裝的,貨主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海關報檢。
對已加施IPPC標識的木質包裝,未發現活的有害生物的,予以放行;發現活的有害生物的,貨主或者其代理人需對木質包裝進行除害處理。
對未加施IPPC標識的木質包裝,在海關監督下對木質包裝進行除害處理或者銷毀處理。
需要實施木質包裝檢疫的貨物,除特殊情況外,未經海關許可,不得擅自卸離運輸工具和運遞及拆除、遺棄木質包裝。
旅客攜帶物、郵寄物使用的木質包裝未加施IPPC標識的,經檢疫未發現活的有害生物的,準予入境;發現活的有害生物的,對木質包裝進行除害處理。
4、出境貨物木質包裝的海關監管要求
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應當按照《出境貨物木質包裝除害處理方法》列明的檢疫除害處理方法實施處理,并按照除害處理標識要求加施IPPC標識。
海關對出境貨物使用的木質包裝實施抽查檢疫。
出境貨物木質包裝除害處理方法
熱處理(HT)
1.必須保證木材中心溫度達到56℃,并保持30分鐘以上;
2.化學加壓浸透處理、窯干處理或其他熱處理方法,只要達到熱處理技術指標要求,可以視同為熱處理。
溴甲烷熏蒸處理(MB)
1.常壓下,按下列標準處理:
2.熏蒸溫度不低于10℃,熏蒸時間不少于24小時。熏蒸處理過程中應至少在第2、4、24小時時進行熏蒸濃度檢測。
介電加熱處理(DH)
1.使用微波等介電加熱使木材表面溫度在處理開始后30分鐘內達到60℃以上,并保持至少一分鐘。
2.介電加熱處理要求:(1)至少使用兩組溫度傳感器在木質包裝溫度最低處(通常為木材表面)進行測量。(2)厚度超過5cm的木質包裝材料,應使用雙向或多向介電加熱。
硫酰氟熏蒸處理(SF)
1.硫酰氟熏蒸處理指標
2.硫酰氟熏蒸處理要求:熏蒸溫度不低于20℃,熏蒸時間為48小時或24小時;最小橫截面不超過20cm或含水率大于75%的木質包裝不得使用硫酰氟熏蒸處理。

輸入國家或者地區對木質包裝有其他特殊檢疫要求的,按照輸入國家或者地區的規定執行。
出境貨物木質包裝還需要什么要求?
取得除害處理標識加施資格證書的企業才能加施IPPC標識。海關對標識加施企業實施日常監督檢查。
木質包裝使用企業,可以從海關公布的標識加施企業購買木質包裝,并要求標識加施企業提供出境貨物木質包裝除害處理合格憑證。
再利用、再加工或者經修理的木質包裝應當重新驗證并重新加施標識,確保木質包裝材料的所有組成部分均得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