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4日,深圳海關發布關于提醒關注進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不得加貼標簽新要求的通知:
自2022年1月1日起,進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標簽必須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允許加貼中文標簽。
深圳海關關于提醒關注進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不得加貼標簽新要求的通知相關進口食品企業:海關總署于2021年4月13日發布了第249號令(關于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的令),該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F提醒相關進口食品企業特別關注第三十條規定:進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標簽必須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得加貼。即自2022年1月1日起,進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不允許加貼中文標簽。請有相關進口業務的企業關注該項要求,避免因不合規造成無法進口。特此通知。
溫馨提示:上述通知是指不允許采用加貼中文標簽的方式,而應在最小銷售包裝上印制的方式來展示中文標簽。
在洽談進口采購前,需與外商溝通好將中文標簽印制在上述兩大類食品的最小銷售包裝上,避免貨物運輸到中國境內后由于標簽不合規導致清關延遲或無法進口等問題。
本文來自中國海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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